清流县江坊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6-07-07 09:44 来源:本网
| | |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YZ[GC]2026004 

 

致:1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2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5福建德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7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10福建省峻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1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12福建兴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福建洛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8福建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9福建卓安城建设有限公司20福建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1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轩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23福建祥燊建设有限公司24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星岚海(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江坊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由明水审批[2025]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三明远卓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清流县长校镇茜坑村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304611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最高控制价:2304611元,(下浮K值=10%)即发包价为:2083353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生态水系1.73km。主要建设内容:机耕道路1792m,排水沟1810m,沉砂池2个;水保生态园1座;四旁绿化2处;生态水系包括新建生态护岸461m,硬质护岸软化181m,清淤疏浚1345m,生态步道229m,修复引水坝1座,拆除重建拦砂坝2座等

2.6 标段划分:/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总工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3.5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明人社〔2022〕159号)执行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12日17:00分前将确认函加盖公章后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416幢十层1号(福清商会))或通过邮箱将确认函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522710290@163.com,认函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注: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60713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713日至0715日);三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6.2履约担保金额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6.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文《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文件递交的到期时间(投标到期时间):20260715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电话:18020851787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三明远卓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416幢十层1号(福清商会) 

电话:0598-7507726

联系人:刘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址:清流县嵩溪镇鸿盛花园5号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8-87006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县检察院旁)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并承诺本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