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开招租公告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房屋使用权与转租以下设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招租方代表:指全权代表招租人参加招租活动并签署招租文件的人员。招租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招租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招租,否则其招租将被拒绝。招租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招租,如果招租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租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3.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招租人在招租报到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或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4.限制入驻经营范围:店面不允许经营危化行业项目,及有味气体,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业。
5.中标后将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签订合同。
二、招租起始价、报名、租赁期限及竞价方式
1.招租商铺坐落及起始价见附表。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富民中路65号及农贸市场二楼
房产招租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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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址 |
面积 |
市场指导价(元/年) |
履约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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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流县嵩溪镇富民中路65号6幢201铺、202铺、203铺 |
157.26㎡ |
6600 |
1650 |
由于序号1-4房产为同层连体未分割的大平层,优先整体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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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流县嵩溪镇富民中路65号6幢205铺、206铺、207铺 |
177.92㎡ |
7500 |
1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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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流县嵩溪镇富民中路65号5幢216铺 |
70.5㎡ |
3000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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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清流县嵩溪镇富民中路65号6幢208铺、209铺 |
189.56㎡ |
8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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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流县嵩溪镇富民中路农贸市场二楼 |
1000㎡ |
6000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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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595.24㎡ |
85100 |
2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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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期限为五年,收取三个月押金;二次消防由承租方负责。
3.租赁期间,如遇政府项目需要收回出租的房产,承租方应无条件在招租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承租房产,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4.竞价方式:一次报价,价高者得。中标人(单位)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到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房租。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视同放弃中标权。房屋所有权单位将收回中标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转租报名、转让方式及受让要求
1.转租商铺坐落及起始价见附表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农贸市场二楼KTV(原日落大道KTV)
转租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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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址 |
面积 |
转租内容 |
转租价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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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流县嵩溪镇富民中路农贸市场二楼(原日落大道KTV) |
1000㎡ |
1.经营场地房屋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场地格局完整,为经营性商用场地,适合KTV、休闲娱乐、文体经营等合规业态使用。 2.场内现有13间完整KTV包厢全套经营设备,包含音响设备、点歌系统、灯光设备、配套桌椅、监控及附属配套设施等,设备可直接投入经营性使用 |
价格与原承租方日落大道有限公司进行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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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方式及价格: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的经营主体或个人,整体打包转让,不拆分、不单独转让房屋或设备。价格面议,我镇将结合现场资产实际情况、市场行情与意向受让方择优洽谈。
3. 受让要求:意向受让方须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自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镇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营范围须符合环保、消防、治安及行业合规要求,严禁违法违规经营项目。
4.踏勘方式:有意向者可联系嵩溪镇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现场实地查看场地及设备现状。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 8月12日至2026年8月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时请竞标者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竞标者需在指定时间内缴交完保证金并附银行纸质回执报名。
报名地点: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党政办)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
江先生、雷先生 联系电话:17306080698、13385981636
七、保证金存入账号
(招租保证金须在8月28日前到账)
户名: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账号:13880401040000114
开户行:农行清流台创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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