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口镇库区港湾旅游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6-08-28 10:57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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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嵩口镇库区港湾

旅游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投标邀请书

 

 

致: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乾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境洲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的编号为 GYXMGL(清)2026009号  的清流县嵩口镇库区港湾旅游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已由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以嵩政纪要[2026]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设计及预算招标的投标。

1、项目编号: GYXMGL(清)2026009号

2、项目名称:清流县嵩口镇库区港湾旅游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3、项目业主: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4、招标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清流县嵩口镇库区港湾旅游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主要对入口门户提升(新建大门、拓宽通行空间、配套停车场、清拆老旧建筑)、渔港口袋公园(新建口袋公园、清拆闲置猪棚、老屋立面风貌整治)、林下休闲空间(观景平台、砾石广场、林下步道)、渔港多功能活动广场(草坪广场)、三棵树亲水平台(新建)、现状道路提质改造、沿线10处生态垂钓点位(新建)、渔港综合中心(新建)、坡地配套员工宿舍(新建)等,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造价管理及参加工程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其相关服务。

6、设计服务周期要求:30个日历天。

7、项目施工总投资:投资估算约3000万元,该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服务费按3000万元工程总造价的3.26%收取,即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费用为97.8万元。(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最终按工程实际总造价的3.26%收取,超出部分按工程总价3000万元计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服务费)。

8、项目地点:清流县嵩口镇。

9、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2、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确认函

贵公司收到邀请函后,请于2026年8月28日至公告截止前,并于2026年9月1日17: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0237954@qq.com),纸质材料邮寄到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6楼,逾期视为放弃。

11、评标办法

根据清流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1.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6年9月2日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11.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7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2、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嵩口镇解放街141号    

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伍              

电话:18020776582    

招标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6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廖

电话:18020796393

 

 

 

 

 

附件1-1 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关于参加投标的“ 项目名称   ”,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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