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砂水库(清流段)及周边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地质勘察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6-09-30 14:56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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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安砂水库(清流段)及周边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地质勘察

招标编号:HFSY2026-0928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安砂水库(清流段)及周边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地质勘察已由清财通集团纪要(2026)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合肥始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福建省上探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居安勘测有限公司、福建省力和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地点:清流县;

1.2工程建设规模:安砂水库(清流段)及周边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地勘,合计约78个地勘点、初步预估搬运机械需2个台班。

1.3招标金额:暂按158720元作为招标控制价,勘探单价按2000元/孔,设备转场搬运费1360元/台班计,具体孔数根据实际测量情况及设计要求进行布置,并按实际孔数和台班进行结算;

 1.4服务周期要求:25天(含提交合格勘察成果资料);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2.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勘察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2.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10月08日下午5点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16500093@qq.com)。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6年10月09日上午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0月09日至10月1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邮编:365300

电话:0598-5324096 

联系人:马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始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

电话:19996888698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并承诺本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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