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清流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5-12-15 10:13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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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MZDL清招[2025]028号

项目 2025年12月15日上午9:30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5幢

招标人联系电话马女士 0598-5324096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山路

电话:13960531011

联系人:小陈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清流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监理服务期: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每一阶段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150 日历天(含供货及部署实施和系统集成完成并交付使用)

招标方式:县内公开

4、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晟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2380元

(实际以结算审核价为基数)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利祥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2380元

(实际以结算审核价为基数)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32380元

(实际以结算审核价为基数)

5.公示时间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6、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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