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清流县津诚化工有限公司违建钢结构厂房拆除项目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RM清招〔2025〕048号
1、项目名称:原清流县津诚化工有限公司违建钢结构厂房拆除项目
2、招标人:清流县财通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13850815441
3、招标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 18060188865
4、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灵地镇吉龙村
5、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号)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和内容:钢结构面积7866.71m2。
8、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9、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10、中标人:福建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518888元。
11、废标情况说明:1家,投标单位福建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遵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第17小点的要求提交对应资料,根据招标规则,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2、工期要求:1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中标人需在工期内完成全部拆除、清运及场地清理工作,逾期完工按招标文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3、验收要求:①拆除验收:钢结构构件全部拆除完毕,无残留未拆部分,拆除过程未对周边建筑物、管线等造成损坏;②清运验收:拆除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及废料已全部清运离场,无堆积残留,运输路线及处置场所符合清流县相关规定;③场地验收:施工场地平整,无散落构件、垃圾及杂物,场地高程符合招标人要求,满足后续土地利用基本条件;④最终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直至验收合格,整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评标委员会名单:俞忠、李清泉、上官知一。
15、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
16、监督单位:清流县财通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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