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罗口溪(灵地镇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坑甲村段项目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罗口溪(灵地镇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坑甲村段项目设计招标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项目编号:TZ-QL2026[008]
本项目于2026年08月 17 日上午10: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三明市清流县灵地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365052171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罗口溪(灵地镇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坑甲村段项目设计招标
工期要求:2个月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执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包干价(设计费、预算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晟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科嘉成设计有限公司 |
60000元 |
4、公示时间:2026年08月17 日至2026年08月 19 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2026年08月17 日至2026年08月19 日);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 期:2026年08月 17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