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李家乡吴家村罗承鹏滑坡(崩塌)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日期:2022-07-20 16:23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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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李家乡吴家村罗承鹏滑坡(崩塌)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XZ(明)22504

本工程于 20220720 1530时在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邀请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地址: 清流县李家乡 

联系人  先生       电话: 139 6052 1706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李家乡吴家村罗承鹏滑坡(崩塌)治理工程   

工期要求:4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

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94756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地质工程研究院

194756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947561元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20721日至 20220725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7 21日至2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

5、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期:  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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