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兴南路(纪律审查业务用房旁)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21 15:51 来源:清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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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兴南路(纪律审查业务用房旁)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明)185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南路(纪律审查业务用房旁)排水工程已由长兴南路(纪律审查业务用房旁)排水工程建设的请示批准建设,根据清城投【201887号进行邀标建设单位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本县内邀请招标。邀请县内所有符合资质的企业。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长兴南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长兴南路(纪律审查业务用房旁)排水工程;工程总造价 77400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兴南路(纪律审查业务用房旁)排水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74008元 k=10% (发包价为700308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之前;

3.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3.4.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及方式:按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清发改【2018】61号要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招标项目发包价的3%缴纳,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将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汇入人社局指定帐户(并说明用途)。

4.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 201901 2415 30 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直接在符合清发改[2018]61文件规定的县域内符合资质的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01 25日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7 17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路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1860695167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 清流县长兴北路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县支行

开户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38 801 010 400 106 71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86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户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清流县支行

  账号:9558 8314 0400 0132 511

农民工工资缴交联系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8-8703801

 

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住建局 

 

地点:  清流县碧林路86幢       电话0598-5322803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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