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氟新材料产业园永福片水渠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流氟新材料产业园永福片水渠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清流县水利局、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水[2018]165号、清开管纪(202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本县内邀请招标。邀请县内所有符合资质的企业。
2.1 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温郊乡高宝园内;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366.1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最高控制价3661262元;(其中建筑工程:3656262元、临时工程:5000元);下浮率8%;发包价=(3661262-5000)*(1-8%)+5000=3368761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①按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凭证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②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③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5日15:00分。
3.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规定执行。
4.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0年1月15日15: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直接在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招标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城南园研发楼三楼 ,邮编: 365300
电话: 0598-5320888
联系人: 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元区红印山1号A区左侧四楼 ,邮编: 365000
电话: 13559899663、0598-5160896 ,传真: 0598-5160898
联系人: 小李、小林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0268
监督单位:清流县水利局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9030 5100 1001 0000 0234 80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6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清流县支行
账户名称: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账 号:9558 8314 0400 0132 511
农民工工资缴交联系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8-870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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