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芜乡沿路森林景观带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JZX202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芜乡沿路森林景观带建设工程已由沙政纪要【2019】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件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县内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三明市清流县沙芜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项目预计工程造价约72.7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沿路森林景观带(新造):250亩、2910元/亩、计72.75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275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年;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标准、《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百区千带”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18〕168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是清流县境内的企业法人主体;企业营业范围需具备“营林生产(包含营林、造林、育林、营林绿化、营林造林、森林管护、资源培育、木材采伐、林区便道建设与维护等)”项目并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所有企业。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资格要求:近两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的企业(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核查复印件存档)。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月16日17:30分前。
3.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
3.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银行转帐或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彩之龙8楼,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清发改【2018】61号要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招标项目发包价的3%缴纳,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将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汇入人社局指定帐户(并说明用途)。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5日后,即2020年1月17日10: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建设单位信息库备案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从2020年1月17日至1月21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提示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0年1月16日17:00前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沙芜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沙芜乡 邮编:3653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05901196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彩之龙8楼;
联系人及电话:小林 1835088860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户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清流县支行
账号:9558 8314 0400 0132 511
农民工工资缴交联系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8-87038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 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部门:清流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598- 5322933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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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流县数字清流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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