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泵房挡墙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0-01-16 09:30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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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取水泵房挡墙工程已由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清开管纪(2020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县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清流化工园福宝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人民币99.58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取水泵房挡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文件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95794 元;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清流县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规定,列入黑名单的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01 16 日至2020 01 22 日每天上午0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500 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报名地址(清流县城关加油站对面飞月装饰)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终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终止时间(投标终止时间):20200201日上午10:30,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8.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城南园研发楼三楼  ,邮编:  365300   

  电话:  0598-5320888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元区红印山1A区左侧四楼  ,邮编:  365000   

  电话: 135598996630598-5160896  ,传真: 0598-5160898   

  联系人:  小李、小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0268 

    

  监督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9030 5100 1001 0000 0234 80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6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清流县支行

  账户名称: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号:9558 8314 0400 0132 511 

  农民工工资缴交联系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8-870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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