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清流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0-01-16 11:04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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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明互华招(2019)Q16

 

至:重庆亚太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南天一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水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清流县工程)监理  已由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清发改【2019129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田源乡新源-中渡、李家乡长灌、嵩溪镇青溪、林畲镇增丰、沙芜乡马地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

2.4. 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合同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缺陷责任阶段结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分别为:28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890784元(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3.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012010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直接在提交过投标保证金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 20日 至12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  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01 1917:00前以邮箱方式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61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1 2317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附承诺文件格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同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址:清流县水南街永顺花园办公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138508843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清流县北大路2212号楼307,邮编:365300

  : 842368676@qq.com

联系人: 小韦   电话: 1850596311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部门: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598-532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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