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清流)红色研学基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邀请函
招标编号:亿达清招[2020]002号
致: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工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本招标项目闽西(清流)红色研学基地建设工程 已由 闽发改备【2019】G04007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春风农业观光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三明市春风农业观光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本县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林畲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闽西(清流)红色研学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投资373159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西(清流)红色研学基地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2.4. 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合同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缺陷责任阶段结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 按工程施工合同价的3%计取。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缺陷责任阶段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是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企业)。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3.4.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0年4月 24 日 15:30分在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需是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4 月 27 日至4月 29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 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邀请函后,请于2020年 4月 24日12:00前以邮箱方式(邮箱:181361361@qq.com)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61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4月 29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春风农业观光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清流林畲镇桂花生态科技园)。附承诺文件格式。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春风农业观光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林畲镇桂花生态科技园, 邮编:365303
联系人 : 邱先生 电话:1365691963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邮编:365300
邮 箱: 181361361@qq.com
联系人: 小邓 电话: 1385085105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流县林畲镇新街1号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1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关于参加闽西(清流)红色研学基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的“邀请函”,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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