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芳清流”示范线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2-02-21 16:06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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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芬芳清流”示范线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投标邀请书

1.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福建联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福建工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1.泉州三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福建省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福建省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厦门恒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6.福建中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7.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8.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9.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福建宏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福建奂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4.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6.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27.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8.福建省鼎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9.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1.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2.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3.福建利祥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4.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5.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6.福建省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7.福建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8.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9.三明市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1.福建鼎就建设有限公司、42.福建正月建设有限公司、43.福建云翔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4.福建省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5.福建海源鑫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6.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7.福建金辉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8.福建省裕途建设有限公司、49.福建省千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0.宁泉工程咨询(福建)有限公司、51.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52.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53.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芬芳清流”示范线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清发改【20221准建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多渠道筹措为: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林畲镇、嵩溪镇、龙津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芬芳清流”示范线建设项目A标段(林畲节点)工程造价为:2953932元;

“芬芳清流”示范线建设项目B标段(嵩溪节点)工程造价为:2909107元;

“芬芳清流”示范线建设项目C标段(龙津节点)工程造价为:243222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芬芳清流”示范线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2.4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4.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该项目监理费为16.52万元。

2.4.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应确保所邀请企业符合招标项目资质和资格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把关,在《建设工程招标代 理合同》中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对所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资质和资格审核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221至公告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224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192376494@qq.com)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确认函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邀请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2250930招标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根据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25日至228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2281700,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05964556  ,传真:/

联系人: 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屏山路66号(春舞枝一楼),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电话:18806006080,传真:/

联系人:小杨

 

监督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

联系电话:0598-53228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附件1-1  确认通知详见附表

 

附件1-1:确认函(适用于邀请招标)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            你方            日发                      理的投             /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                 (盖单位公章)

 

法定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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