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溪镇、福宝园)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09 15:36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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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嵩溪镇、福宝园)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清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223号、清开管纪﹝20228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嵩溪镇、福宝园)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嵩溪镇清发改(202279号、福宝园清发改(20228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单位: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有限公司、福州鑫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嵩溪镇、福宝园)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清流县(嵩溪镇、福宝园)

2.3发包价嵩溪镇91万元、福宝园58.8万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建设内容环境影响评价补充说明(含监测费用)、排污许可证申报费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选址论证报告、工程设计(含概念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勘查( 包括岩土工程勘察、  勘察审查)、工程造价施工图预算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地评价、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等前期服务业务。

2.6项目管理目标: 符合行业规定,项目达到合格标准。具体详见投标须知。

2.7标段划分:(如有)/  

2.8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勘察设计管理、 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 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对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进度款支付审核等。)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设计咨询:☑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其他报告:☑ 前期咨询☑ 入河排污论证报告☑ 环境影响评级文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节地评估☑节能评估☑地质灾害评估☑ 水土保持方案☑ 行洪论证☑ 验收咨询(应急预案、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登记等)

造价咨询:☑编制设计概算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3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具备有效的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工程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

☑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咨询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3.6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8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均不得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4:98/kcsgt)、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查询

3.9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②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均应不属于三明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③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④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3.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中400万元以内的邀请招标项目免交履约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建〔2019〕9号文《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

5、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3日后, 即2022年 6  13  15 30 ,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1招标人当日“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2022年 6 月13日-2022年 6 月 15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要求及补充通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15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邮政编码:365300   

电子邮箱:      /            

电话:18202847072,传真:  /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北大路建材城C栋229-217  

电话:13850885793;联系人:小罗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0598-53228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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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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