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赖坊镇、温郊乡)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赖坊镇、温郊乡)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明农(2022)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清流县农业农村局,业主为(赖坊镇、温郊乡)人民政府,现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赖坊镇、温郊乡)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赖坊镇、温郊乡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1)A标段:清流县赖坊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最高控制价4145931元,下浮率5%
(2)B标段:清流县温郊乡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项目,最高控制价1480966元,下浮率5%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由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
2.6、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规定办理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至少须包含企业资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内容;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相关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7、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8、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本项目负责人须承诺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北大路建材城229-3号),联系人:小尤 ,电话:15160319510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个标段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配套另售,无记名,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可参与全部2个标段的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7日15时30分,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760267345
10.招标代理机构: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北大路建材城229-3号
联系人:小尤 电话:15160319510
11.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 5100 1001 00000 23480
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 0598-5320286
1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户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清流县支行
账号:9558 8314 0400 0132 511
1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交联系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8-870380
14.行政监督部门:清流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598-79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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