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窠新村小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日期:2023-02-16 16:40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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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FJFY-QL2023[003]

本工程于2023年2月16日1530时在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邀请招标会议。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津镇下窠村村民委员会

 址:清流县龙津镇下窠村下窠154号

  话:13806978742   联系人: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帆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3号 ,邮编: 365300 

电话:13860296508,联系人: 李长海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下窠新村小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星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71008.9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连鼎中(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71008.9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兴华锋建设有限公司

271008.9

5、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0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0);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6监督部门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  期:2023年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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