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集团对口援建项目(清流县米兰花酒店)监理投标邀请书
华润集团对口援建项目(清流县米兰花酒店)监理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ZMTF【2023】02号
致:1、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福建工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福建省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福建中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3、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8、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19、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3、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4、福建省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5、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6、惠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7、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8、厦门中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9、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0、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润集团对口援建项目(清流县米兰花酒店)监理已由清财通集团(202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财通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财通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林畲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718.3平方米,容积率0.86,建筑密度45.2%,绿地率20.8%,其中酒店、办公综合楼、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室内外消防、配电房、绿化、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等附属设施工程;购置电子防盗系统、紧急供电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消防系统等设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华润集团对口援建项目(清流县米兰花酒店)监理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800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标准下浮30%(实际以结算审核后造价为计算基数)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81.57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本项目人员需备案)。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7000㎡的类似业绩。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0日至公告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盖章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至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龙津镇水东路189号九龙药业4楼),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资料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的邀请,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3年02月23日09:3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直接在邀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2月 23日至02 月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财通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财通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129号,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538277,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89号九龙药业4楼,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80710507,传真:/
联系人:小曾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0598-53228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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