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桩基检测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中达建筑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盛杭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福建省前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建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桩基检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清发改【2021】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旺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桩基检测。
2.2建设地点:清流县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桩基检测.共有工程桩约394根,支护桩101根,其中抗压桩约282根,抗拔桩约112根,根据设计要求,本项目需评省优质工程,暂定抗压桩静载7根,抗拔桩静载3根,低应变试验394+101根,声波透射119根,钻芯法5根,地基土承载力检测、设备进出场等。
2.4检测费:约56万元(含设备进出场等全部费用)。
2.5检测报告提交限期:要求45自然天出具检测报告。
2.6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3. 本次投标 不要求 投标人提供类似 项目业绩 。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3月14日至开标到期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 年03月16日下午17: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382159348@qq.com),逾期视为放弃。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3年03月17日 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3月17日至03月2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自然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到期时间(投标到期时间):2023年03月20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邮编: 365300
电话:0598-5324096 ,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旺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 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蓝 电话:18596822896
招投标场所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026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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