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大番溪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大番溪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
招标编号:ZJJY(2024)第001号
致: 1、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2、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4、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6、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10、福建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1、福建省峻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福建德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3、福建兴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福建卓安城建设有限公司18、福建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9、轩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20、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1、福建祥燊建设有限公司22、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24、星岚海(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福建洛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大番溪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骏建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余朋乡蛟坑村;
2.2 工程规模:工程预算价2246465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安全生态水系长1.38公里,主要包括排水沟618米,蓄水池3个,机耕路616米,村庄四旁绿化1处,生态护岸485米,生态步道161米,生态缓冲带253米,水保生态园2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
2.5 最高控制价:2246465元(下浮K值=8%)即发包价为:2066748元。
2.6工期要求:120天;
2.7 标段划分(如有):/ 标段;
2.8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3.5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明人社〔2022〕159号)执行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1月19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于2024年01月23日下午17:30分前提交确认函至中骏建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01月24日 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1月24日至01月2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 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余朋乡
电话:18060189002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骏建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
电话:18596822896 联系人:小蓝
监督单位:清流县水利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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