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邀请书

日期:2024-04-07 08:44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 | | |

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比选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三明市2024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明农〔2024〕4号)批准建设根据《关于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会议纪要》(长政纪要〔20247)文件精神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县内比选,邀请符合资格条件及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2.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的0.5%计取,约2.8万元

2.3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的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

 3.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3.3在清流县发改局代理备案库备案。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类工程电子招标代理业绩。 

4.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4.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4月7日至20244月9日下午17:30分前(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比选申请人报名需现场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委托函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应清晰并盖有单位公章,否则我单位有权直接将其退出比选,不再另行通知。

4.2报名地点: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长校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办公室)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4月10日上午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长校镇纪委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1.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邮编: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先生  电话:13950911217 

招标代理机构:清流县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女士 电话:13906080285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长校镇综合文化站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