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JJD—2024001
本工程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5:3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流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395091121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迎宾路19号7楼708
联系人:小杨 电话:15259893605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达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闽农建函〔2020〕312号)。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宏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的2%作为工程监理费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的2%作为工程监理费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盛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的2%作为工程监理费 |
4.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5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4月22日至4月2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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