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湿地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比选公告

日期:2024-05-06 11:01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 | | |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

湿地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湿地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湿地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2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的湿地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及协助业主完成报告报批工作

2.3编制服务费:30万元包干。

2.4质量标准:报告编制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成果文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2.4服务时间:30日历天(不包括各类意见反馈、专家评审等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1)初步成果阶段:服务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报告初稿;(2)评审成果阶段:初步成果确定后5日内完成评审成果,并提交专家组技术评审(送审稿);3)形成最终设计成果阶段: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后,5日内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形成最终成果文件(报审稿)。

3. 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完成过湿地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56上午8:302024年5月8日下午17:30前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比选相关资料报名。比选相关材料含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比选相关材料盖章后扫描以PDF的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279365203@qq.com处,逾期提交的比选相关资料的无效。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比选文件发3日后,即2024年5月9日上午10: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县交易中心开标室报名的符合资格要求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4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3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包干,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比选相关资料(一正四副);比选相关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51317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凤翔路695号水利局一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郭女士   电话:180601512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801室      邮编:365000

联系人及电话:余先生、李女士    电话:0598-828015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月   收到你方   年  月  发出的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