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费询价(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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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流县总医院委托就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费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1、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费询价。 二、询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及本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及《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需出具相应合格监测报告,并符合现有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部门规定等。 三、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以最低报价中标,报价包干最高控制价为2.8万元。 2.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开展该项目自投标响应至项目完成全过程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报价时应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报价,不得盲目抬价,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 4.报价行为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四、报价书的递交 报价书递交时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9日(上班时间),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水东路398-35号;报价书要求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清流县总医院 地 址:清流县总医院(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办公室 邮 编:365300 电话:0598-8793598 联系人:杨先生
委托代理单位: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8-5320869 六.报价清单内容具体如下: 基本信息:报价单需要包含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信息等。 服务内容: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服务要求:需出具相应合格监测报告,并符合现有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部门规定等。 资质证明: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特定要求: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已完成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 时间限制:报价单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逾期或不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备注:封面、目录格式自拟,询价文件须密封包装(一份),并在外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询价文件进行密封、标明项目名称的将不予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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