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日期:2024-08-26 10:19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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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房屋招租公告

      受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定2024年9月 2日(星期一)上午 9:00 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鸿广场二楼)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房屋店面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标人资格条件、竞标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竞标人资格条件:竞标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竞标方代表:指全权代表竞标人参加竞标活动并签署竞标文件的人员。竞标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招租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招租,否则其招租将被拒绝。竞标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竞标,如果竞标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竞标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3、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竞标人在竞标报到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或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二、招租起始价、招租方式及租赁期限

1、招租商铺坐落及起始价见附表。

        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拟招租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坐落地点

面积㎡

起拍价

履约保证金

备注

1

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嵩口粮站大米加工厂、仓库、宿舍、厨房

面积约1392平方米

20000元/年

5000元

 

2

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文化街529幢7号店面

面积约16平方米

320元/月

960元

 

3

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沙芜粮站仓库

面积约366.84平方米

5000元/年

1250元

 

                                   

2、招租方式:本次竞标方式采用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形式,最高报价为最终签订合同的租金金额。

3、收取三个月押金;二次消防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或出租方需要收回出租的房产,承租方应无条件在招租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承租房产,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三、限制入驻经营范围

限制入驻经营范围包括:高危化行业;违法犯罪行业;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行业。

四、竞价方式: 

    以起拍价为准,竞价者在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密封式手写报价,最高有效报价者即为中标人。中标人(单位)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到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金谷大厦三楼)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房租。如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视同放弃中标权。房屋所有权单位将收回中标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 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时请竞标者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竞标者需在指定时间内缴交完保证金并附银行纸质回执报名。

报名地点: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2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

七、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5322079      13859423191

 八、保证金存入账号:

(招租保证金须8月30日前到账为准)

户名: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账号:1388010104000633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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