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里田乡饮用水水源地提升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清流县里田乡饮用水水源地提升治理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致:1、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2、福建省清流县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福建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6、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8、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9、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川源(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1、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福建巴洛伐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福建盛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福建诚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福建鑫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福建鑫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8、福建展运建设有限公司19、福建浩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0、福建江璐建设有限公司21、福建恒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福建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福建省威贺建设有限公司24、福建省威扬建设有限公司25、福建燕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福建九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7、福建昌海建设有限公司28、福建三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9、福建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福建优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中闽启越(福建)建设有限公司32、福建省峻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3、福建德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4、福建润达鑫建设有限公司35、福建巧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福建兴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8、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福建卓安城建设有限公司41、中闽知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42、福建高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3、福建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4、福建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5、福建传骅建设有限公司46、福建省松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7、福建鑫金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8、福建省诚亨建设有限公司49、中连鼎中(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福建星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福建晟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2、轩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53、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4、福建祥燊建设有限公司55、福建鼎燊建设有限公司56、星岚海(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7、福建陆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8、三明市雅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9、信辰至业(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里田乡饮用水水源地提升治理工程项目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202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里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流县里田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里田乡;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里田乡饮用水水源地提升治理工程项目;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3808045元,暂列金:113897元,K的取值范围均为:8%(含)~ 12%(不含);步距为: 0.01 %;从 8.00%~ 11.99%;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当众随机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备注:采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的还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04日至09月09日18: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彩之龙7楼708),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2024年09月10日上午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09月10日-2024年09月12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6.2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5%。
6.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文《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承诺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里田乡人民政府。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流县里田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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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清流县里田乡里田村1号 |
邮 编: |
365309 |
联系人: |
罗先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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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25502996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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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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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清流县龙津镇彩之龙7楼708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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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小黄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15394595521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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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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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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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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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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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看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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