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口高坑内陆渔港工程(监理)

日期:2025-02-14 15:04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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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嵩口高坑内陆渔港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ZMTF清招【2025】03

投标邀请书

 

致:1.广东丰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5. 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6.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7.福建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9.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嵩口高坑内陆渔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 已由《关于清流县嵩口高坑内陆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2024】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嵩口镇高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384.5万元

2.3 招标范围:清流县嵩口高坑内陆渔港工程范围内主要包括新建码头50m、护岸190.6m、陆域形成11188m2、渔港管理房600m2,配套室外工程1项及警示灯、水、电、环保等配套设施等。(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工程监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62000元包干。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合格质量标准,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所要求的各专项验收

2.8 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施工监理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监理业绩要求:/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 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4港口工程专监(1人)资格要求:具有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关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3.5安全员(1人)资格要求:具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6其他要求:须提供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相关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总监、专监和安全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本项目要求监理机构人员需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备案。2.本项目设置驻地办公室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一个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214日至2025218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相关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总监、专监和安全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PDF的形式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16516173@qq.com)。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确认函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邀请。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渔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闽海渔[2024]67号)文件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52190930,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 2 19-2025 221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渔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闽海渔[2024]67号)文件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及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 2 21 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路81幢,邮编:365305

电话:13859401639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邮编:365300

电话:15280710507

联系人:曾女士

 

 

 

 

附件1-1:确认通知(适用于邀请招标)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            你方            日发  招标的投  /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                 (盖单位公章)

 

法定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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