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A、B、C标段2025年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5-02-27 16:24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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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A、B、C标段

2025年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SZZX-2024MG026X

致: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兴禹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厦门市国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闽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禹涛(厦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A、B、C标段2025年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A、B、C标段2025年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

2.2项目规模: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A标段2024年6月21日开工,合同价2219万元,新建堤防0.957公里、护岸1.411公里;B标段2024年8月1日开工,合同价5961万元,新建护岸7.33公里;C标段2024年9月20日开工,合同价1804万元,新建箱涵298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及要求:根据水利部《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编制指南》《在建水利工程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包括度汛要求、度汛组织机构及职责、度汛保障、预报预警与演练、超标准洪水影响分析、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并通过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4服务费:按人民币7.5万元包干(大写:柒万伍仟元)。

2.5质量标准: 符合国标、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

2.7 支付方式: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设计相关资质证书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不提交。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否决其投标 

4、 确认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至3月2日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含确认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盖章后扫描以PDF的形式且邮件主题备注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79365203@qq.com,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3日后,即2025年3月3日上午10: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原水利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报名确认参加并提交投标文件的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次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34日至36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125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视为同意承担本项费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

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3617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凤翔路695号原水利局一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郭女士   电话:180601512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801室      邮编:365000

联系人及电话:余先生、李女士    电话:0598-8280158

 

开标地点: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原水利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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