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2025年3 月 28 日上午10∶00在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采取县内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高哩山2号
联系人:马剑 电话:1895098714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3号
邮编: 365300
联系人:小戴 电话:18750862117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2024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县内公开招标
4、中标候选人顺序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祥燊建设有限公司 |
255466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三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5466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浩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55466元 |
5、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 3 月28 日至2025年 3 月 31 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 3 月 28 日至 3 月 31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招标人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审人员有由招标人委派3人(或3人以上单数)。 2025年 3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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