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孵化基地(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5-03-31 17:15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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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清流县星迈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编号为闽仟羽三明招2025[004]号的清流县氟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孵化基地(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已由上级部门以清发改(2025)41号、清发改(2025)10号、清开工纪〔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星迈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孵化基地(一期)工程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睿鑫项目西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规划用地13657m2,总建筑面积8968 m2,建设研发楼1座、辅助用房1座、甲类车间1座、仓库2座及其他公用辅助设施。该项目建设主要为园区内企业研发、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场所和平台。项目实施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的技术发展;有利于培育产业集群,建设先进的化工制造业基地。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4934.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700万元;

  2.5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总平及报批方案本、全厂土建及工艺施工图设计、编写消防设计文件、厂区总体设计、全厂配套公用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不含非标设备设计)。 

  2.6.2 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专业工程,应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获得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审查通过。

  2.7   设计周期及建设周期:设计周期:96日历天(包含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修改定稿,方案设计25日历天;初步设计及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1日历天);建设周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收到招标人纸质邀请书的投标人于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6日下午5:30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将确认函填写盖章后,原件送至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230号605室)。以收到确认函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注:确认函格式详见投标邀请书附件1)。 

  5. 评标办法

  5.1.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2. 投标邀请书发布3日后,即2025年04月07日上午0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3.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4月08日至04月1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4.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到期时间:2025年04月10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星迈新材料有限公司;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93.6万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星迈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二楼  ,邮编:  365300

  电话: 18350889326

  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230号605室  ,邮编:  365300

  电话: 0598-5160896  ,传真: /

  联系人:  小曾

  附件1:确认函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获悉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

  注:(本确认函请各确认参加的投标单位于20250406下午17:30分公告结束前加盖公章后送至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230号605室,以收到确认函时间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确认函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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