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校镇江坊村环村路山龙排段道路硬化(K0+000~K0+210)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QLHJ(2025)第02号
本工程于2025年4月8日09时30分在清流县长校镇综合文化站召开招标会议。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
电 话:13600908428 联系人:江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长校镇江坊村环村路山龙排段道路硬化(K0+000~K0+210)。
工期要求:1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县内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2259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2259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轩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
92259元 |
4、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0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清流县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33号三楼左侧303室,邮编:365300
联系人: 小罗 电话:18950946190
6、监督部门: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 期: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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