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旧房建设项目旧房拆除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4 18:50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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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旧房建设项目旧房拆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亿达招标[2025]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旧房建设项目旧房拆除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烟办{2023}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旧房拆除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旧房建设项目旧房拆除

  2.2 项目地点: 三明市清流县碧林北路96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为三明市烟草分公司清流分公司拟拆除涉及的位于清流县碧林北路96号烟草公司内房屋。拆除工程结束后按总价包干结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征收红线图。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2791元

  (4)工作内容:本项目需分两期完成拆除,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房屋切割、房屋拆除,以及购买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防尘降尘、渣土清运收纳、平整场地、场地滤网覆盖等。完成拆除清运并通过招标人验收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征收范围内整栋房屋(含地下室)、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等的拆除工作,购买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构筑安全防护设施(含人工搭架)、拆除所需费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费、交通管制费、防尘降尘(含净地种草)、土方外运、平整场地、清理、设备工具费、人工费、保险费、税收、利润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4 工期要求:在招标人移交后无特殊原因,每期在15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并在完成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清理后完成场地滤网覆盖,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整改,直至招标人确认已达到验收条件,整改时间计入中标人工程工期。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延长拆除时限,每延期 1 日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违约金由招标人直接从中标人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所扣款不足招标人有权继续追加。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5.验收要求:达到拆迁场地的平整后标高保持现在室外地坪标高,基础拆除后基坑须使用三类土或石粉进行回填,不得有积水;按招标人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建筑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符合其他现行相关拆除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各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有经营拆除相关内容,且提供有效的拆除相关内容的施工营业执照证明材料、③参加招标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若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通过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到期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佰元整(¥2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保证金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到期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 9:30(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明市清流县长兴北街景鸿世纪广场)。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上述第7.1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烟草专卖局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96号

  0598-5200066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8楼

  电话:13950973516      联系人:金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党建办

  地址:0598-52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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