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畲镇岭官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和预算招标公告
林畲镇岭官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设计和预算招标公告
(中亿清招[2025]003号)
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 的编号为 中亿清招[2025]003号 的林畲镇岭官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上级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亿通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和预算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 中亿清招[2025]003号
2、项目名称:林畲镇岭官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和预算
3、项目业主: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
4、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通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5、招标范围:林畲镇岭官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该项目的测量、设计、实施方案、工程预算书等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6、服务周期要求:10个日历天。
7、项目施工总投资:投资估算约 80 万元,设计及预算服务费按项目结算审核后金额的3.5%计算。
8、项目地点:林畲镇 。
9、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确认函
贵公司收到邀请函后,请于2025年 6月 25 日至公告终止前,并于2025年 6月 27日下午5: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近3 个月内社保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81361361@qq.com),纸质材料邮寄到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逾期视为放弃。
11、评标办法
根据清流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2025年6月 30 日16: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 7月 1 日至7月3日);三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事宜。
12、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中标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终止时间(投标终止时间):2025年 7 月 3 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
地址: 清流县林畲镇新街1号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3960561510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通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电话:13850851051 联系人:小邓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2025年 6 月 25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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