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临时用地复垦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5-08-07 10:40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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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SMZY[2025]QLGC1020

本工程于 2025年08月07日上午10:00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在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清流县

招标人联系电话:姜先生15705956671 ;

2、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卓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1楼

联系人及电话:小林 0598-7508610;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工期要求:1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中标候选人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九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68226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68226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江璐建设有限公司

268226

5.公示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1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08月07日-2025年08月11日);三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6.监督部门: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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