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污水场站进、出水水质检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GCTZ2025-018
致: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瑞得利(福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市翰均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一品一码检测(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博龙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污水场站进、出水水质检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清城发〔2025〕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污水场站进、出水水质检测;
2.2项目地点:清流县境内;
2.3服务内容:对工程完成前后水质指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4水测检测费用:16万元/年(按500元/个*80个*4季度)(因各站点分批逐步转入试运维、运维,检测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检测水样数量为准);
2.5服务期限:同运维合同年限;
2.6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相应的CMA检验检测资质认证证书;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你单位收到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8月18日18:00分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确认函(附件1)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3834444854@qq.com,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投标邀请书发出3日后,即2025年8月19日上午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 );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五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承诺文件的视为放弃;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8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5幢 ,邮编:365300
电话:19896678829,传真:/
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北山天城15幢107号 ,邮编:365300
电话:13850815364,传真:/
联系人: 小陈
招投标交易场所: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附件1:确认函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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