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长兴商贸中心钢塑管及管道附属配件材料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5-08-18 10:59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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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长兴商贸中心钢塑管及管道附属配件材料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建业明招【2025】025 

 

致:①清流县龙津镇诚玉建材商行;②清流县龙津镇强发建材管道经营部;③清流县垚纪建材贸易有限公司;④清流县龙津镇旺富建材商行;⑤清流县龙津镇臻宇建材商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建业明招【2025】025号

1.2 项目名称:长兴商贸中心钢塑管及管道附属配件材料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1.4 邀请单位名称清流县龙津镇诚玉建材商行;清流县龙津镇强发建材管道经营部;清流县垚纪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旺富建材商行;清流县龙津镇臻宇建材商行

1.5 最高控制价(即最高限价):24.2248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6 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钢塑管

DN100

1140

2. 

钢塑管

DN50

360

3. 

钢塑90°弯头

DN100

100

4. 

钢塑45°弯头

DN100

50

5. 

钢塑丝口直接

DN100*50

18

6. 

钢塑法兰

DN100

5

7. 

正三通

DN100

30

8. 

卡箍

DN100

380

9. 

钢塑丝口90°弯头

DN50

80

10. 

钢塑丝口直接

DN50

18

11. 

钢塑正三通

DN50

3

12. 

软密封闸阀

DN150

1

13. 

软密封闸阀

DN100

6

14. 

软密封闸阀

DN50

28

15. 

倒流防止器

DN150

1

16. 

倒流防止器

DN100

1

17. 

直通过滤器

DN150

1

18. 

直通过滤器

DN100

1

19. 

排气阀

DN25

28

20. 

加密铜闸阀

DN20

370

21. 

抗干扰阀

DN15

100

22. 

水表

DN150

1

23. 

水表

DN100

1

24. 

水表

DN50

2

25. 

球墨重型井盖

750*1000

2

26. 

球墨重型井盖

500*1000

2

1.7 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须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

1.8 质保期:合同货物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如有授权)。

2.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2.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投标时需将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上传)(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2.5 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在媒介发布邀请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在媒介发布邀请招标公告之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2.6 未出现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0818日至2025年082017:00分前将确认函加盖公章后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1楼(泉州商会1楼)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注: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

四、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4.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08月21日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4.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8月21日至08月25日);三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4.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响应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到期时间(投标到期时间):2025年08月25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优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

电话:15705956671  

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1楼

电话:19225956080

联系人:张航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清流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法人章或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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