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鲜水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鲜水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鲜水溪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已由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以李政纪要{2025}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合肥始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县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李家乡;
2.2 工程规模:施工招标控制价:2518712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监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费:具体以施工中标价*1.5%计取;即发包价为34003元
2.6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水利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简易评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8月26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于2025年08月28日下午17:30分前提交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清流县龙津镇雁塔邮政储蓄后门这里here),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08月29日10: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在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会议室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8月29日至09月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五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09月2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告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地址: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邮编: 365300
电话:15394591108,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始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加油站二楼
联系人:小肖 电话:18596822896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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