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比选邀请书
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
省级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比选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已由《关于明溪县、清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明农〔2025〕53号)批准建设,经镇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就 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县内比选,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及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2.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 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
2.2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18800元包干。
2.3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的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
3. 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3.3具备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匹配的专职人员。
3.4在县发改局代理备案库备案。
3.5投标人需具备水利类工程电子招标代理业绩。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行为的通知》(清建〔2024〕2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4.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4.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4日下午6:00分前(上午8:0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比选申请人报名需现场提交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项目组成员资质证明(身份证、社保证明、聘用合同、学历证明、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其中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六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委托函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应清晰并盖有单位公章,否则我单位有权直接将其退出比选,不再另行通知。
4.2报名地点: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长校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办公室)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9月5日上午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长校镇纪委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1.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9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邮编: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江先生 电话:13950911217
招标代理机构:清流县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电话:13906080285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长校镇综合文化站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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