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投标邀请函
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投标邀请函
(至诚清招字【2025】005号)
致: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 已由 清财通集团【2025】19号文 批准,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环评报告编制 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
2.2、项目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报告编制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表、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项报告、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负责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等;
2.4、环评报告编制服务费用:人民币24.5万元(包含与环评相关的所有评审会都由中标人负责组织,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5、服务期:6个月;
2.6、质量要求: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如实、认真编制,确保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备环评相关营业范围;
3.4、项目负责人应为 本单位全职工作人员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贵公司收到邀请函后,请于2025年9月4 日至2025年9月6日,并于2025年9月6日下午5: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81361361@qq.com),纸质材料邮寄到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9月8日上午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1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0日 );三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终止时间(投标终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电话:13950904496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301室
电话:15959462833
联系人: 小卢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0268
2025年9月 4 日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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