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5-09-08 09:51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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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至诚清招字【2025】005号 

本工程于 202598900时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由招标人直接在邀请并提交确认函确认参加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电话:13950904496  联系人: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

服务期:6个月

质量要求: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如实、认真编制,确保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标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4.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4.5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4.5万元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  202598日至 2025910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98日至91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布。

5、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301室,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卢    电话:15959462833

6、监督部门: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期: 2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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