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潭河(长校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长潭河(长校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
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编号:RMZX(2025)QL016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长潭河(长校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 长政纪要{2025}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福州鑫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地点:清流县长校镇;
1.2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长潭河(长校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3招标金额:10万元
1.4服务周期要求:6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2.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2.4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09月12日至开标终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下午5:0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标题需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477576215@qq.com)。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09月17日 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 09月17日至09月19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终止时间(投标终止时间):2025年09月 19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邮编: 365300
电话:13859424257 ,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睿闽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邮编:365300
电话:18596822896,传真:/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可研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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