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校镇生态果蔬交易中心(长校镇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FJFY2025[ 011 ]号
本项目于2025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0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采取县内公开邀请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茜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校镇茜坑村北兴路57号
电话: 18259504559
联系人: 倪女士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帆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3号
电 话: 15860853686 联系人: 陈女士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长校镇生态果蔬交易中心(长校镇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
工期: 50 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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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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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信辰至业(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8212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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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8212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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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格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82128 元 |
5、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 10 月 14 日至2025年 10 月 16 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 10 月 14 日至 10 月 16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招标人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审人员有由招标人委派3人(或3人以上单数)。 2025年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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