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检测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5-10-14 17:51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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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检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ZLJ(2025)10-15

 

 

致:福建闽消天信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太和广业消防服务有限公司、福建捷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福建佳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安和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检测根据相关文件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项目业主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消防检测服务。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暂定5000万(具体以财审后预算造价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消防检测(含设计范围内消防设施现状调查并出具报告)。

2.4检测服务费15万元(每平方1.5元,暂定10万平方,具体以设计单位

认定实际面积为准)

2.5要求:出具合格的消防检测及现状调查报告

2.6目标:检测成果及报告应真实、准确。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服务投标人应在福建消防总队服务信息平台备案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投标人须为“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公示的不低于星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

3.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在限制内不能从事消防检测业务的情况

3.6投标人投标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5年10月14日至 2025年10月16日,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下午17:0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标题需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525144221@qq.com)。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10 17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10 17日至 202510 19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1019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邮编:365300

电话:0598-5324096 ,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龙建(福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山路56号401室

联系人: 小伍          

 话:158598190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县检察院旁)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附件1-1:确认

 确认

          招标人名称

我方             你方            日发    招标的邀       /不参加)。并承诺本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                       (盖单位公章)

 

法定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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