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邀请函

日期:2025-10-28 10:21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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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代理比选邀请函

项目编号:XMTH20251023

致: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清财通集团〔2025〕27号文 批准,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 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 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工作,现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邀请贵单位参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1、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

1.2、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1.3、本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1.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难度高、投资大、时间紧,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分期结算,按单次招标控制价占总控制价比例,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费用。按《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相关规定计费标准的60%计取(具体按下浮后的两期施工总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12.33万元(招标代理费计算式:【100x1%+(500-100)x0.7%+(1000-500)x0.55%+(5000-1000)x0.35%】*0.6=12.33万元)(含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及相关费用)

1.5、服务期限要求:按业主单位要求的时间完成

1.6、服务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组织招投标活动,圆满完成招标工作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3. 确认

贵公司收到邀请函后,请于2025年10月30日17:30前提交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所有材料应清晰并盖有单位公章,否则我单位有权直接将其退出比选,不再另行通知。

4.评标办法

根据清流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4.1、比选发布发出3日后,于2025年10 月31日 上午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及相关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4.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0月31 日2025年11月4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4.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4.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联系人及电话:马女士 电话:0598-532409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

联系人:林女士电话:18950900119

 

比选地点: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月   收到你方   年  月  发出的                       (招标项目名称)的比选邀请函,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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