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畲镇林畲村环境整治项目补充通知一

日期:2025-11-18 10:58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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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林畲镇林畲村环境整治项目补充通知一

号:至诚清招字【2025008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招标编号为至诚清招字2025】008号的清流县林畲镇林畲村环境整治项目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

2.5.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现更改为:

2.5. 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二、原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5 111717:00前以邮箱方式(邮箱447569573@qq.com)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现更改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5 111917:00前以邮箱方式(邮箱447569573@qq.com)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原开标时间:20251118  上午1000

现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1 20上午10:00分

 

 

说明:

1、以上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在招标文件中重复出现的,则相应按以上要求修改,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在网上发布,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 人:清流县林畲镇林畲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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