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县审计局2014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4-12-18 16:21 来源:清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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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文〔201434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县审计局

2014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清流县审计局《2014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14423

 

主题词审计 意见 通知

抄送:三明市审计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领导。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印发

2014年度清流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

 

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对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依照审计法确定的审计监督职责,以及审计资源实际情况等制定本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对所有公共机构资金、资源、资产以及主要负责人全覆盖监督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重大事项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事项确定审计项目,努力做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有重点、有步骤的全覆盖。二是把握需求,提升成果。加强审计成果转化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心议题,根据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不同需求,通过审计综合报告、审计专项报告、审计信息、审计研究报告等多形式、多样化、多渠道的载体,及时上报具有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宏观性和建设性的审计成果信息,以实现审计成果效能最大化。

二、审计项目总体安排

2014年审计项目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兼顾频率、减少盲点,综合审计、提高效率”的原则,一是确保完成审计署定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土地出让金审计和市定公立医院改革情况审计调查等三个项目。二是及时完成预算执行“同级审”等法定的任务。三是完成县委组织部委托的5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四是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审计力量,安排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同时要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三、审计对象及主要内容

(一)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的审计项目。

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以促进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的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审计单位为县住建局、财政局等单位,由三明市审计局组织上审下,今年11月至明年2月开展跟踪审计。二是土地出让金审计。根据审计署制定的方案由三明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县审计局抽调人员配合。审计时间为8月至10月。三是市定公立医院改革情况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开展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改变医药补医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基本医疗保障付费方式改革等方面的情况。由三明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县审计局抽调人员配合审计,审计时间为4月至6月。

(二)预算执行审计。

按照深化改革,对所有公共资金、资源、资产以及主要负责人全覆盖监督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重大事项、民生热点事项,立足清流实际,以促进部门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深化预算改革,优化财政资金增量、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审计,促进全口径预算体系的建立和预算的精细化;加强预算执行效果审计,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促进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和透明;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强化跟踪问效,促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情况审计,促进部门支出的节俭有效。具体安排对县财政、地税局、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

以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经济工作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今年对经贸局、外经局、畜牧水产局、县残联、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开展任职经济责任审计。

(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安排县文广局、移民局、县交警大队等3个单位开展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揭露严重挤占挪用、损失浪费和管理不规范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规范各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五)乡镇财政决算审计。

具体安排审计温郊乡、余朋乡等2个乡镇政府2013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审计乡镇财政所、乡镇政府机关和计生服务中心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情况。重点审计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建设项目和利民惠民政策资金的使用情况,“三公”费用支出情况,有关财经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审计摸清乡镇财政家底,揭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六)投资项目审计。

扎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落实《清流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以评价建设项目管理和建设成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规范项目建设秩序为目标,重点关注工程管理和进展情况,工程质量缺陷和隐患,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全面评价项目建设绩效。安排清流县医院感染科病房及路网建设结算审计和城区沥青路面工程等15个项目投资审计。

(七)其他审计。

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

附件:清流县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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