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郊乡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日期:2017-09-12 10: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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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2017〕52号

 

温郊乡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村、乡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做好我乡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温郊乡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如下:

一、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一)小池村林坊、茹坑、庄前,温家山村大运上、老村,桐坑村下棚、雾露坑、莒林,梧地村桔树坑等地及各村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倾倒。

   1)整改要求:各村做好村庄、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增加垃圾斗、垃圾池、垃圾桶,引导群众定点堆放垃圾,并充实环卫力量,定时清运垃圾、清理河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整改时限: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河长办、环保站、各村

责任人:伊永明、张天增、林冬生、温养红、王根锋、

杨文福

责任领导:魏国洪、肖作银

   (二)福宝工业园区建设未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水土保持措造成水土流失。

   1)整改要求:福宝工业园区完善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现象。

   2)整改时限:9月30日之前完成

责任单位:福宝工业园、水利站、环保站

责任人:伊永明、张天增

责任领导:魏国洪、肖作银

   (三)宏成农牧标准化升级改造设备调试中,尚未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启伟养殖场、王先清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设备尚未进场安装调试。

   1)整改要求:3家养殖场完成标准化升级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申请畜牧水产局验收、投入使用。

   2)整改时限:9月30日之前完成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宏成农牧、启伟养殖场、王先清养殖场        

责任人:余辉祥、李伟东、王先清、俞成煜

责任领导:易宏增

   (四)永福化工、高宝矿业存在污水未达标排放现象。

   1)整改要求: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引导企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2)整改时限:9月15日前

责任单位:环保站、永福化工、高宝矿业

责任人:张天增、俞泽林、俞为中

责任领导:魏国洪

   (五)陈家园电站未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

   1)整改要求:加强巡查监控,督促电站排水,确保水电站按规定执行最小下泄流量要求。

   2)整改时限:9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河长办、陈家园电站

责任人:伊永明、李新民

责任领导:肖作银

   (六)兴泉铁路建设工地水土流失、道路弃渣、扬尘及林地征占未审批。

   1)整改要求:铁路施工单位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及公路沿线道路清扫,保持道路清洁干净,补办林地征占手续。

   2)整改时限:9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铁办、道安办、林业站

责任人:刘伟东、余威、周冬金        

责任领导:刘佳富

   (七)秋口萤石矿存在废水未达标排放现象。

   1)整改要求:桐坑萤石矿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排洪沟、沉淀池建设工程,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整改时限:9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环保站、秋口萤石矿

责任人:张天增、王善荣        

责任领导:魏国洪

   (八)金山萤石矿黄东坑矿区建设管理用房,未办理林地征占手续。

   1)整改要求:补办林地征占手续。

   2)整改时限:9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林业站、金山萤石矿

责任人:周冬金、汤军武

责任领导:刘佳富

  (九)机制砂场非法采砂、洗砂、制砂。

  1)整改要求:加强对河道可(限、禁)采砂区的监管,全面取缔无证机制砂场。

  2)整改时限:9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河长办、桐坑村

责任人:伊永明、王兴华、汤坤明、王根锋     

责任领导:肖作银

二、工作要求    

请各村、乡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立行立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限完成各项整改目标任务。乡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取缔关停等措施。对负有环境问题责任、工作进展慢、任务不落实、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温郊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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