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8-10-16 16:58 来源:清流县嵩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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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委办发〔2018〕10号)文件精神,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等“一革命四行动”,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通过3年努力,全镇和各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基本完成,村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审批简化、服务到位、监管有效”的农房建管机制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农房整治形成“示范村”的带动效应,村容村貌显著提升,镇区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2018年,实施沧龙村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工程;完成12个村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基本实现全镇和各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新建或改造1座沧龙农村公厕,新建或改造三格化粪池175户,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75户;推进村庄房前屋后整治,全镇年内完成55%的村整治,同步规整村庄杆线;在镇区实施解放街道乱占道、乱停车、乱摆摊专项治理。

——2019年,继续实施若干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争取实施1条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稳步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新建或改造1座农村公厕,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50户;实施1个以上中心村农房整治试点;全镇70%的村庄完成房前屋后整治,继续规整村庄杆线;镇区推进解放镇架空缆线规整、沿路绿化提升、沿街建筑三层以下立面及店牌店招整治等,有条件的进行道路“白改黑”、缆线下地。

——2020年,继续实施若干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完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新建或改造1座镇公厕,1座农村公厕,实现集镇所在地每3000个人口配建一个水冲式公厕,每个行政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30户,基本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和三格化粪池全覆盖;全镇完成1个以上中心村农房示范点的整治,全镇85%的村庄完成房前屋后整治;村庄杆线乱牵乱拉乱搭现象明显改观;镇区建成1条以上整洁有序的“示范街”。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

    1.加快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一体化处理体系,建立全镇统一完备的垃圾收集转运台账。所有行政村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干湿分离收纳桶、收集车辆和保洁员,建立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和节假日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机制。2019年至2020年,全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村庄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力争通过省、市验收。(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城管队)

2.加快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利用。减少农田残膜污染,大力示范推广厚地膜(布),积极开展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在烟草、蔬菜等大田作物生产上,开展农田残膜回收示范;在设施农业重点区域,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行动,鼓励发展“旧膜抵(换)新膜”模式。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结合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项目,推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分类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到2020年,全镇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

(二)实施农村“厕所革命”

2018-2020年,新建改造乡镇公厕1座、农村公厕3座。到2020年,实现镇区所在地每3000个人口配建一个水冲式公厕,每个行政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的目标。建立健全公厕卫生管护机制,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围。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255户,基本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对集镇、村现有旱厕,可以保留的全部改造成水冲式公厕,改厕条件不具备的,清除污粪后拆除或封闭停用。(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镇爱卫办

(三)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

全面普及户用三格化粪池,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镇周边村庄生活污水视具体条件尽量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集边远村庄鼓励就地处理,不提倡集中处理;人口集中和位于生态敏感地区的村庄采用化粪池+无动力或微动力(太阳能)集中式引流处理,鼓励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处理方式;人口较少的村庄和分散的农户采用自建标准三格(四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方式,尾水排入山体、林地、农田、菜地消纳吸收利用。逐步将农户餐厨污水纳入化粪池消污处理。落实河长制,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继续争取实施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采取截污导流、清淤疏浚、引入活水、种植能净化水土植物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对不具备保留条件的,截污后填土绿化,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配套畜禽污粪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广猪-沼-山模式,基本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环保站、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

(四)实施农房整治行动

    1.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三规合一”。推进村庄规划评估修编,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根据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红线管控等强制性要求,划出禁建区和农民建房用地范围,引导村民合理有序建房。引导镇区建设住宅小区,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科学制定、规范施行“示范房”和村镇住宅小区激励政策。

    2.落实用地保障。合理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合理用地需求。农村村民建房应当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其它未利用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开展农村地籍房屋调查以及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加快盘活宅基地存量,鼓励开展村庄土地整理和旧村复垦。推动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进城农民有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3.优化审批服务。农户新建、改建住宅均应严格依照规划和程序先批后建。加强审批服务,镇国土所、村建站要加强合作、实行统一收件、联合审批,做好现场核查及技术指导服务,提供通用图集及相关建设标准规范。公开审批信息,设立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监督管控。严控农村“两违”,对党员干部参与违建的,实行“零容忍”并严格追究责任。强化审批后监管和服务,做好现场放样核查及技术指导,建房审批信息在施工现场挂牌公示,竣工房屋实行规划核验制度,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5.整治既有农房。试点先行、分类处置,依法应予拆除的,坚决拆除;重点解决既有农村村民住宅层数过高、体量过大、布局过密、“半拉子房(裸房)”多、私搭乱建严重等问题。整治既有“半拉子房(裸房)”,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体现地域特色;经济较困难的推广应用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

2019年,开展1个中心村农房整治试点;2020年,再完成1个以上中心村农房整治,形成示范村带动效应;2020年以后,继续推进村庄农房整治,力争通过十年努力,全县农村建筑风貌明显改观,农房使用功能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国土所、城管队)

五)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

    1.整治房前屋后。推进村庄房前屋后整治,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拆除村内特别是村道两侧、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周边破烂或废弃的住宅、附属房、烤烟房等,拆后空地可由集体收回,也可改造为菜园、花圃、休憩活动场所等归原使用人使用;对个别确无法拆除的附属房进行外观整改、美化。发动村民实施房前屋后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保持院内地面清洁卫生,尽量清移庭院杂物,确无他处可存放的就地堆放整齐,鼓励依个人经济条件对庭院围挡、院内空间进行适度绿化、美化。推行“收边”处理,采用乡土式干砌、插篱、种植等方式,规整房前屋后的绿地、菜地、台地。2018年,全镇完成55%以上的村庄整治;2019年,完成70%以上的村庄整治;2020年,完成85%以上的村庄整治。(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国土所)

2.规整村庄杆线。结合房前屋后整治,镇政府牵头组织协调电力、通信、广电网络等部门全面排查,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书面告知相关企业限期认领杆塔线路设施,对无人认领的废弃塔线路由镇政府负责实施拆除。新设线路要统一规划,提前预留,明确规范,共建共享,尽量靠边靠墙,让出“干净的天际线”。(责任单位:党政办、嵩口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集团)

3.推进村庄绿化。实施乡村振兴绿化工程,重点推进村内绿化、环村绿化,充分利用山体、水系、通道、公园、庭院以及闲置地进行植树造林。积极营造生态景观林,加强风水林、古树名木保护。保护好自然形成的湿地,恢复生物多样性。(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嵩口林业站)

4.完善村庄道路。道路及宅间路铺装要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经济实用的原则,采取对道路进行路沿整修、路面清障,铲除陈年淤泥后铺压石粉,条件许可的进行适当硬化或就地取材铺装透水路面等方式,改善村庄内部道路、入户道路,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传统村落道路铺装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改善村庄公共照明。整治占用乡村公路摆摊、晾晒、堆放现象。(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镇公路养护站

5.保障饮水安全。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扩建、配套、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继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改造,确保南面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正常运转。实施城区备用水源配套工程建设。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水利站、卫计、自来水厂)

6.提升镇区品质。注重管理先行,优先规范集镇秩序,逐步推进集镇整治改造。清理沿街商铺“摊外摊”“店外店”,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合理施划路内外停车泊位,加强停车及静态交通管理。引导摊贩进场入市,加强规范管理。推进镇区主要道路架空缆线规整、沿路绿化提升、沿街建筑三层以下立面及店牌店招改造等,有条件的集镇推进道路“白改黑”、缆线下地,逐步提高集镇环境品质,建设美丽乡镇。(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市监所)

7.建设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及“温泉小镇”“传统村落”“水乡渔村”“森林人家”等村庄品牌创建活动,推进连线成片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林业站等)

8.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攻坚。清理沿线视线范围的乱搭乱建,整治房屋立面,修复山体,治理水系,整理田园,推进绿化,打造富有地方特色景观廊道。(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林业站等

   (六)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围绕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有效衔接的要求,推进编制让村民看得懂、看得见、用得上的简单实用型村庄规划。一般村庄编制农村村民住宅、道路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布点布线规划,重点发展村、特色村应增加产业发展和风貌管控内容。2019年,完成全镇各村建设规划编制,已经编制的根据需要实施新一轮修编。严格实施规划,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建立村级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查处机制。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国土所)

(七)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落实“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要求,逐步建立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加快生活垃圾污水治理PPP项目建设,加强对PPP项目公司的考核监管,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落实村庄保洁农户缴费制度,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逐步建立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摊机制。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维护人员培训制度,选拔组建一支村公益基础设施维护人员队伍,分期分批组织培训,提高村民自我维护管理水平。定期评选“美丽庭院”,在庭院门口张贴标志,并在村务公开栏设立“环境卫生光荣榜”予以公布。有条件的村给予“美丽庭院”户主一定的物质鼓励。倡导新乡贤文化,发动乡贤牵头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支乡联谊会等组织,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国土所、水利站、农业局服务中心、文明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设宜居乡村建设专项小组,负责具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专项领导小组由县住建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国土所、水利站、农业局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细化制定工作方案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各村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引导以自然村或村小组为单位,组建村民理事会,依法保障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探索“村民事村民议、村民事村民定、村民事村民办”的村庄自治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及时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编制发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方案,考核标准、省市编制的农村村民住宅立面图集。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顾问组,建立专家顾问机制,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借鉴先进地区“社区营造”“乡村活化”等经验做法,推进人居环境建设。鼓励经验丰富的建筑师、文化创意团队到我创业就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产业培育,承接乡村设计项目。

(五)强化督查验收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镇政府将根据省上制定的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由镇村建站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主动对接媒体,及时宣传,利用手机、网络等平台,设立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要选树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带头人、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干部、社会热心企业和人士,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嵩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嵩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任务分类

工作内容、处置方式、目标要求

责任单位

督导单位

完成时限

有关说明

(一)垃圾治理行 动

整治生活垃圾

 

1、对不可回收每户设置干湿分离分桶收纳,所有行政村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收集至镇中转站转运至县级正规填埋场。城管队要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台账备查。

2、对可回收分桶收纳,分拣后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或个体户集中回收利用。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废旧膜回收行动。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农业服务中心

住建局

农业局

 

2018

 

整治陈年垃圾堆放点

1、对零散堆放点进行彻底清除并改造利用成公共绿地或休憩活动场所;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环保局

2020年

 

(二)厕所粪污治理(厕所革命)

普及户内卫生厕所

至2020年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基本覆盖。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

爱卫办

2020

2018年省重点考核

配建集镇、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卫生公厕(水冲式)

集镇所在地每3000个人口配建一个,每个

行政村至少配建一个。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

2020

改造或拆除集镇、村现有旱厕

可以保留的全部改造成水冲式公厕。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

2019

(三)污水治理行动

配建户用三格化粪池及引流管

全面普及。化粪池尾水处理:居民集中区用管道引流至附近农田菜地;分散农户直接排入周边农田菜地。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PPP合作公司

住建局

2019

2018年省重点考核

建设集镇污水管网

人口密集区域全面覆盖,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集镇周边分散农户仍采用化粪池处理,尾水排入农田菜地。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PPP合作公司

住建局

2019

消除黑臭水体

全面消除乡村黑臭水体。截污导流,清淤疏浚,引入活水,种植能净化水体的植物。以上条件不具备的,截污后填土绿化。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河长办

住建局、环保局

2019

 

(四)农房整治行 动

 

加强规划引导

1、划出禁建区和农民建房用地范围,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建房,引导集中建设村镇住宅小区。

2、推广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控制好面积、高度,建筑风格和外立面与周边环境、自然景观、乡土文化相协调。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

2020年

 

优化审批服务

1、农户新建、改建住宅均依照规划和程序先批后建。

2、建立网上审批平台,公开审批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国土所

国土局、住建局

2019年

 

严格监督管控

配强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力量,严控农村“两违”,建立村级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查处机制。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国土所、两违办

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局

2019年

 

整治既有农房

1、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2、符合条件且愿意按照要求整治的,在政府指导下开展整治,完成后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3、大力整治“半拉子房”“裸房”,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体现地域特色,经济较困难的推广应用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提升建筑风貌。

4、保护传统历史文化古建、古街,不随意拆除,有条件的及时启动修缮,并尽力做到修旧如旧。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国土所、两违办

住建局、国土局、城管局、文广局

2020年

 

(五)村容 村貌提升行动(2018年完成总量55%的村庄整治,2019年完成70%,2020年完成85%。

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

对道路进行路沿整修、路面清障,铲除陈年淤泥后铺压石粉,条件许可的进行适当硬化或者就地取材铺装透水路面。

各村(居)民委员会,道公办、

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2019

 

整治公共空间,消除私搭乱建

1、拆除村内特别是村道两侧、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周边破烂或废弃的住宅、附属房、烤烟房等,拆后空地可由集体收回,也可改造为菜园、花圃、休憩活动场所等归原使用人使用;

2、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在主房后背、僻角山边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小型附属房,用于安置附属房被拆除的农户;对个别确无法拆除的附属房进行外观整改、美化。

3、规整屋顶水箱、空调外机。

4、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对无人认领的废弃杆塔线路,由乡镇负责实施拆除。统一规范新设线路。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住建局、国土局、城管局

2020年

 

整治乱堆乱放(含公共空间和农户门前)

1、对公共空间无主认领的杂物集中清理搬移,腾出空间;对有主的杂物督促农户移至个人室内,超过时限未移走的作无主处理;

2、门前杂物一律移至室内,有庭院的可移至庭院内并摆放整齐。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

2018

 

整治庭院环境

1、庭院杂物尽量清移,确无他处可存放的就地码放整齐;

2、保持院内地面清洁卫生;

3、依个人经济条件对庭院围挡、院内空间进行适度绿化、美化。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

2019

 

推进村庄绿化、湿地恢复

1、村庄“四旁”、闲置未利用地、陈年垃圾整治后的空地实现绿化;

2、保护好风水林和古树名木,基本建立档案、挂牌保护。

3、保护好自然形成的湿地,恢复生物多样性。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林业局、环保局、住建局

2020

 

提升集镇品质

镇所在地实施主要街道乱占道、乱停车、乱摆摊专项治理,规整架空缆线、沿路绿化提升、沿街三层以下立面及店牌店招及摊外摊、店外店整治等。2019年前每个乡镇完成一条主街整治,2020年前每个乡镇建成1条以上整治有序“示范街”。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城管队

住建局

2020

 

完善村庄公共照明建设

主要村道、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完成路灯装设。

各村(居)民委员会

住建局、供电公司

2019

 

建设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

争取创建一条景观带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林业局、公路局、旅游局等

2020年

 

开展公路建设整治提升及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攻坚

1、建“四好农村路”,积极推进“单改双”,开展沿路两侧乱建设、乱堆放治理以及植树绿化和生态修复。

2、清理沿线视线范围乱搭乱建、整治房屋立面、修复山体、治理水系、整理田园,推进绿化,打造富有地方特色景观廊道。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铁办、交通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等

2020年

 

(六)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完成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

1、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三规合一”;

2、推进实用性规划编制,已经编制的根据需要实施新一轮修编;

3、组织修订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及管理、农民建房、庭院整治、公共卫生、缴纳保洁费、古树名木和历史建筑保护等纳入其中。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

2019

 

(七)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建立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1、建立一套制度,明确管护工作标准和督查考核办法;

2、建立一支管护队伍,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预算。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

2018

 

建立受益者付费制度

出台垃圾、污水处理费收费制度,明确受益人的缴费标准和范围,安排人员负责按时足额收取并上交财政。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财政局

2018年

 

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维护人员培训制度

选拔组建一支村公益基础设施维护人员队伍,分期分批组织培训,提高村民自我维护管理水平。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住建局、人社局、扶贫办

2019

 

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设立“环境卫生光荣榜”

每年评选一次“美丽庭院”,在庭院门口张贴标志,并在村务公开栏设立“环境卫生光荣榜”予以公布。有条件的村给予“美丽庭院”户主一定的物质鼓励。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文明办、住建局

2018

 

倡导新乡贤文化

发动乡贤牵头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支乡联谊会等组织,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各村(居)民委员会,村建站

环保局、文明办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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