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8-10-29 12:46 来源:清流县长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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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垃圾治理行动

(一)整治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完成时限2018年)

1、对不可回收每户设置干湿分离分桶收纳,所有行政村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收集至镇中转站转运至县级正规填埋场。

2、对可回收分桶收纳,分拣后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或个体户集中回收利用。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废旧膜回收行动。

3、对可降解有机物集中堆肥等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二)整治陈年垃圾堆放点(完成时限2020年)

1、对零散堆放点进行彻底清除并改造利用成公共绿地或休憩活动场所;

对存量超过500吨的集中堆放点进行专业检测、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论进行封场治理或搬移至正规填埋场。

二、厕所粪污治理(厕所革命)

1. 普及户内卫生厕所(完成时限2020年)

2020年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基本覆盖。

2. 配建集镇、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卫生公厕(水冲式)(完成时限2020年)

集镇所在地每3000个人口配建一个,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建一个。

3. 改造或拆除集镇、村现有旱厕(完成时限2019年)

可以保留的全部改造成水冲式公厕。改厕条件不具备的,清除粪污后拆除或封闭停用。

三、污水治理行动

1. 配建户用三格化粪池及引流管(完成时限2019年)

全面普及。化粪池尾水处理:居民集中区用管道引流至附近农田菜地;分散农户直接排入周边农田菜地。逐步将餐厨污水纳入化粪池消污处理。

2. 建设集镇污水管网(完成时限2019年)

人口密集区域全面覆盖,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集镇周边分散农户仍采用化粪池处理,尾水排入农田菜地。

3. 建设、修复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时限2019年)

改建完善现有人工湿地或氧化池。确需新建的项目尽量采用无动力或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

4. 消除黑臭水体(完成时限2019年)

全面消除乡村黑臭水体。截污导流,清淤疏浚,引入活水,种植能净化水体的植物。以上条件不具备的,截污后填土绿化。

四、农房整治行动

(一)加强规划引导(完成时限2020年)

1、划出禁建区和农民建房用地范围,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建房,引导集中建设村镇住宅小区。

2、推广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控制好面积、高度,建筑风格和外立面与周边环境、自然景观、乡土文化相协调。

(二)优化审批服务(完成时限2019年)

1、农户新建、改建住宅均依照规划和程序先批后建。

2、建立网上审批平台,公开审批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监督管控(完成时限2019年)

配强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力量,严控农村“两违”,建立村级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查处机制。

(四)整治既有农房(完成时限2020年)

1、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2、符合条件且愿意按照要求整治的,在政府指导下开展整治,完成后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3、大力整治“半拉子房”“裸房”,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体现地域特色,经济较困难的推广应用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提升建筑风貌。

4、保护传统历史文化古建、古街,不随意拆除,有条件的及时启动修缮,并尽力做到修旧如旧。

五、村容 村貌提升行动(2018年完成总量55%的村庄整治,2019年完成70%,2020年完成85%。)

(一)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完成时限2019年)

对道路进行路沿整修、路面清障,铲除陈年淤泥后铺压石粉,条件许可的进行适当硬化或者就地取材铺装透水路面。

(二)整治公共空间,消除私搭乱建(完成时限2020年)

1、拆除村内特别是村道两侧、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周边破烂或废弃的住宅、附属房、烤烟房等,拆后空地可由集体收回,也可改造为菜园、花圃、休憩活动场所等归原使用人使用;

2、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在主房后背、僻角山边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小型附属房,用于安置附属房被拆除的农户;对个别确无法拆除的附属房进行外观整改、美化。

3、规整屋顶水箱、空调外机。

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对无人认领的废弃杆塔线路,由乡镇负责实施拆除。统一规范新设线路。

(三)整治乱堆乱放(含公共空间和农户门前)(完成时限2018年)

1、对公共空间无主认领的杂物集中清理搬移,腾出空间;对有主的杂物督促农户移至个人室内,超过时限未移走的作无主处理;门前杂物一律移至室内,有庭院的可移至庭院内并摆放整齐。

(四)整治庭院环境(完成时限2019年)

1、庭院杂物尽量清移,确无他处可存放的就地码放整齐;

2、保持院内地面清洁卫生;

依个人经济条件对庭院围挡、院内空间进行适度绿化、美化。

(五)推进村庄绿化、湿地恢复(完成时限2020年)

1、村庄“四旁”、闲置未利用地、陈年垃圾整治后的空地实现绿化;

2、保护好风水林和古树名木,基本建立档案、挂牌保护。

保护好自然形成的湿地,恢复生物多样性。

(六)提升集镇品质(完成时限2020年)

乡镇所在地实施主要街道乱占道、乱停车、乱摆摊专项治理,规整架空缆线、沿路绿化提升、沿街三层以下立面及店牌店招及摊外摊、店外店整治等。2019年前每个乡镇完成一条主街整治,2020年前每个乡镇建成1条以上整治有序“示范街”。

(七)完善村庄公共照明建设(完成时限2019年)

主要村道、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完成路灯装设。

(八)开展公路建设整治提升及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攻坚(完成时限2020年)

1、建“四好农村路”,积极推进“单改双”,开展沿路两侧乱建设、乱堆放治理以及植树绿化和生态修复。

2、清理沿线视线范围乱搭乱建、整治房屋立面、修复山体、治理水系、整理田园,推进绿化,打造富有地方特色景观廊道。

六、加强村庄规划

完成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完成时限2019年)

1、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三规合一”;

2、推进实用性规划编制,已经编制的根据需要实施新一轮修编;

3、组织修订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及管理、农民建房、庭院整治、公共卫生、缴纳保洁费、古树名木和历史建筑保护等纳入其中。

七、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18年)

建立一套制度,明确管护工作标准和督查考核办法;

建立一支管护队伍,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预算。

2. 建立受益者付费制度(完成时限2018年)

出台垃圾、污水处理费收费制度,明确受益人的缴费标准和范围,安排人员负责按时足额收取并上交财政。

3. 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维护人员培训制度(完成时限2019年)

选拔组建一支村公益基础设施维护人员队伍,分期分批组织培训,提高村民自我维护管理水平。

4. 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设立“环境卫生光荣榜”(完成时限2018年)

每年评选一次“美丽庭院”,在庭院门口张贴标志,并在村务公开栏设立“环境卫生光荣榜”予以公布。有条件的村给予“美丽庭院”户主一定的物质鼓励。

5. 倡导新乡贤文化(完成时限2018年)

发动乡贤牵头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支乡联谊会等组织,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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